广西/-2025-08-06 00:00:00
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关于广西****年度居民健康与卫生服务监测误工补偿物品采购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广西****年度居民健康与卫生服务监测误工补偿物品,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现我中心向社会公开采购以下产品,请提供相应的报价文件。内容参数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年度居民健康与卫生服务监测误工补偿物品。
二、误工补偿物品采购需求
(一)产品需求
*.产品名称:夏凉被。
*.数量:****床。
*.规格:***×*** **。
*.面料成分:凉感纤维、聚酯纤维等,不掉色,具有透气、亲肤、耐磨等特性。
*.填充物成分:聚酯纤维、大豆纤维等。
*.洗涤要求:可水洗,可机洗。
*.安全技术类别:符合** ***** *类要求。
*.包装:每床被子需配备独立手提袋。被子需标注品牌、
材质、规格、洗涤说明等信息。包装需牢固,便于运输和存储,避免产品受潮、污染。
*.其他:供应商所报商品须为品牌商品,不得为冒牌、借牌、贴牌产品或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合格证)产品。
(二)商务需求
*.交货时间:自接到发货通知之日起,需在**个自然日内(含第**日)将货品送达广西区内*个监测点(桂林市七星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指定收货地址。
*.售后要求:交货完成后即安排验收,验收时间暂定于****年*月中旬进行,验收不合格应进行售后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内,非因人为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货。
三、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供应商应取得品牌方销售授权。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销售授权书(制造商参与报价的可提供品牌注册证明替代)。未能按时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应包含产品的税费、包装费及送达广西区内*个监测点(桂林市七星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指定收货地址的运费。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书(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相关检测报告、产品相关图片。销售授权书建议供货商随报价文件一并提供,作为评分核验的依据。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印章,装袋密封。报价文件未按时送达或文件资料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报价无效。
五、评分方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详见附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即时开始受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联 系 人:凌女士
电 话:************转***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号
附件:*.广西****年度居民健康与卫生服务监测误工补偿物品项目报价书
*.评分方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
****年*月*日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