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公告征集期内,有*家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至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共*家报名供应商(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广东祈福律师事务所、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均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经审查,*家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根据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最终评审排名公示如下:
排名第一的广东祈福律师事务所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元;
排名第二的是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供应商,报价*****元;
排名第三的是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供应商,报价*****元。
五、质疑渠道
供应商对预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年内*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广东省江门市
七、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黄先生 ***********
狄先生 ***********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军队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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