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05 00:00:00

纪录片《新安江》音乐创作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纪录片《新安江》音乐创作服务(项目编号:**************),于****年**月**日**时**分举行评审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西安市高新区小地震文化艺术工作室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张怀远,*************。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及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发布。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