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村村上格田村民小组回拨地置换工作》采购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采购公告
2025-08-05
广东/惠州
招标采购
《林村村上格田村民小组回拨地置换工作》采购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采购公告
广东/惠州-2025-08-05 00:00:00
广东/惠州-2025-08-05 00:00:00
关于为【《林村村上格田村民小组回拨地置换工作》采购土壤污染调查服务】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 **:**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龙门县人民政府龙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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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龙门县人民政府龙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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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林村村上格田村民小组回拨地置换工作》采购土壤污染调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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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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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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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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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平方米(***.**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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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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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发办〔****〕*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重点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重点行业企业和公用设施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未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年*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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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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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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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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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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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暂定价,最终费用以结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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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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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选取中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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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惠州市蓝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睿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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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理由
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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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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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龙门县人民政府龙城街道办事处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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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龙门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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