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2025-08-05 00:00:00
【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西环路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平村安置点)*焦店安置区(东方今典·御府)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变更公告*第*次变更变更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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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西环路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平村安置点)*焦店安置区(东方今典*******;御府)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西环路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安平村安置点)*焦店安置区(东方今典*******;御府)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原公告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时间及发布媒介:****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变更为******;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原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前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名称:平顶山市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经一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北角东方今典营销中心二楼第三间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名称: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春华国际茗都*号楼三楼西 联系人:牛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楼商铺***号 联系人:顾燕勤 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燕勤 电话:************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