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2025-08-05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8-05 00:00:00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行政村何老中心村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如下:

一、 澄清公告

*、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及人员业绩“注*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规定数量为*个”。改为“注*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规定数量为*个”。

*、 本项目公告*.*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 程测绘、初步设计(含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服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总承包管理工作。”改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 程测绘、初步设计(含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服务、工程施工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 ****页*.*.* 提供工作条件中“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改为“树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

*、 ****页**.*保修责任中“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改为“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 ****页中“帐号”改为“账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 *号

邮编:******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枢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五里中路***号

邮编:******

联系人:梅工

电话:***********

**** 年 ** 月 **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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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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