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关于商业保险采购的公告
2025-08-05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关于商业保险采购的公告
浙江/温州-2025-08-05 00:00:00
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关于商业保险采购的公告
来源: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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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商业保险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商业保险采购

三、预算金额******元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

*

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商业保险采购

*

******元

****元/人/年

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商业保险采购,参保人数约***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主),服务期采用*+*模式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六、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若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同一总支机构的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

*、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每日*时**分***时**分,**时**分***时**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号温州北大科技园五楼***室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原件);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若为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请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邮寄方式报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个工作日内与投标供应商联系采购文件购买事项。

*.*、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复制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账户,投标供应商缴

纳标文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财务人员联系电话:***********,联系人:黄女士,支付宝与手机号一致,潜在投标人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单位简称及联系手机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上午****;

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号温州北大科技园五楼***室

*、开标时间:****** ** 上午****

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号温州北大科技园五楼***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并到账,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账户)。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收款人账户:

户名: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州梧田支行

*.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个历天前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投诉。[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视为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无异议,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号温州北大科技园五楼***室朱兆蓓,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谢池巷***号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名称: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号温州北大科技园五楼***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欧茂川

质疑联系电话::***********

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关于商业保险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商业保险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 日下午**:**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采购文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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