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8-05 00:00:00
参照有关规定,温州顺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新屿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就新屿社区农贸市场综合楼办公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 | 新屿社区农贸市场综合楼办公室设备采购 | *项 | ******.**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条件:无。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
*.获取采购文件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宏鼎大厦*栋***室。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领售或电子邮件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元):***元。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分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宏鼎大厦*栋***室。
九、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分整(北京时间)
十、采购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宏鼎大厦*栋***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获取文件表格(请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注:如电子邮箱获取可将上述资料(获取文件表提供****电子版,无需加盖公章)发送至“*********@**.***”,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获取文件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顺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宏鼎大厦*栋***室
项目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
获取文件邮箱:*********@**.***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新屿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新屿社区居民委员会
温州顺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
投标报名申请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