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樟树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周边规划路建设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第3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5-08-05
江西/宜春 变更澄清
[樟树市]樟树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周边规划路建设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第3次答疑澄清公告]
江西/宜春-2025-08-05 00:00:00

[樟树市]樟树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周边规划路建设项目[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 【信息时间: **********】
樟树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周边规划路建设项目(第二次)第三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樟树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周边规划路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第**号)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通过“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本澄清说明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因此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作延迟处理,正常开标。本澄清说明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说明! 樟树市药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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