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冷曲河八宿县城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标段)
2025-08-05
西藏/昌都 招标采购
昌都市冷曲河八宿县城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标段)
西藏/昌都-2025-08-05 00:00:00
  • 昌都市冷曲河八宿县城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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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冷曲河八宿县城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标段)

昌都市冷曲河八宿县城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标段)

(招标编号:********************)

【西藏泉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八宿县分局】委托,就昌都市冷曲河八宿县城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进行项目异常终止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昌都市冷曲河八宿县城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相关标段编号: ***********************

二、招标公告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异常终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三、异常终止原因

经核查,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西藏中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用于此次投标的人员并未购买社保,该公司回复中未提供此次投标中的技术负责人社保依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四、异常终止情况描述

经核查,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西藏中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用于此次投标的人员并未购买社保,该公司回复中未提供此次投标中的技术负责人社保依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信息

招 标 人: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八宿县分局

地 址: 昌都市八宿县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泉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卡若区明珠苑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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