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17号)
2025-08-05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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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17号)
天津-2025-08-05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汇文化广场**号楼*座*********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监狱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

四、处罚结果

处以****元的罚款。

五、处罚日期

*******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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