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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江都区仙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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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双沟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双沟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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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双沟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受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双沟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

*、预算价:**.**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期:**日历天。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第二年付至审计价的**%,第三年按审计价付清尾款。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投标人没有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执行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如下: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全部资料,任何资料、原件缺项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公告及报名时间、方式

*、本项目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时,下午*时**时。

*、报名方式:

*.*现场领取:投标人携带报名资料至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号。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联系人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邮箱:**********@**.***。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资料费:***元/份,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号)

九、其他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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