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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2025-08-04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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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贵州/贵阳-2025-08-04 00:00:00
贵州/贵阳-2025-08-04 00:00:00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立华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延安巷**号客站检修库及商住楼*层*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一:中标供应商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响应。
质疑事项二:对于我司的客观评审:工程主管、绿化养护主管存在评审错误。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一具体内容:根据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内容: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根据以上内容,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虽然从业人员人数 *** 人属于小型企业标准,但是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万元,已超过 **** 万元,应属中型企业。结合以上信息内容,中标供应商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应为中型企业,但该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小型企业,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根据以上内容,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虽然从业人员人数 *** 人属于小型企业标准,但是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万元,已超过 **** 万元,应属中型企业。结合以上信息内容,中标供应商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应为中型企业,但该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小型企业,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 质疑事项二具体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二项评分标准:工程主管需持有持电力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绿化主管需持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除证书类型外,招标文件并未明确职称证书的其他具体要求,例如:颁发单位等。我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书,机电工程师、环境工程师本就属于职称。
法律依据: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十四)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一具体内容:根据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内容: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根据以上内容,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虽然从业人员人数 *** 人属于小型企业标准,但是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万元,已超过 **** 万元,应属中型企业。结合以上信息内容,中标供应商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应为中型企业,但该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小型企业,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根据以上内容,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虽然从业人员人数 *** 人属于小型企业标准,但是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万元,已超过 **** 万元,应属中型企业。结合以上信息内容,中标供应商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应为中型企业,但该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小型企业,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 质疑事项二具体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二项评分标准:工程主管需持有持电力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绿化主管需持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除证书类型外,招标文件并未明确职称证书的其他具体要求,例如:颁发单位等。我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书,机电工程师、环境工程师本就属于职称。
法律依据: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十四)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请求:*、请求贵方对上述质疑事项进行认真复核。
*、请求贵方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相关专家对涉及我公司的相关评分项进行重新评审。
*、请求贵方根据复核或重新评审结果,更正评审错误,并重新公示公正的评审结果。
*、请求贵方在法定期限内就复核结果及处理意见向我公司作出书面答复。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一:关于“中标供应商贵州常青蓝天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响应”的质疑
答复: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其中第四条第(十四)项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划型标准明确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
经核实,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中:从业人员为***人,未达到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要求,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
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关于评审专家对“绿化养护主管工程主管、”的客观评审存在错误的质疑
答复:采购文件明确要求:
——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主管“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
——提供工程主管“电力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
经查阅评审资料,贵公司提供的两个证书均为中国人力资源职业技能测评中心颁发的技能测评证书,该证书仅作为岗位能力培训证明或技术水平认证,不属于职称证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因此专家未予给分。
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六、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