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放射性药品遴选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告
2025-08-05
广东/中山
招标采购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放射性药品遴选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告
广东/中山-2025-08-05 00:00:00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遴选,请资质符合并有意参加的供应企业持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我院药剂科报名登记。

一、项目概述

序号

项目名称

*

锝[*****]焦磷酸盐注射液

*

氟[***]贝他苯注射液

备注:如供应企业成功成交,需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完成核素转让。

二、供应企业资格条件

  1. 供应企业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同的供应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若应选人是生产商,应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若应选人是经营商,应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授权文件。
  5. 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6. 应选人或应选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放射性药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供应企业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 放射性药品遴选及配送服务封面(见附件*)
  2. 放射性药品遴选及配送服务报名表(见附件*)
  3. 以下资质文件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4. 《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
  5. 《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6. 《辐射安全许可证》
  7. 应选人或委托单位《放射性药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 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1. 药品注册批件(如无,需提供免注册批文)
  2. 药品的发票复印件*份(优先提供广州三甲医院发票)、彩页、技术指标、配置清单等资料
  3. 公司自愿提供的其他资料(企业实力与特点)
  4. 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请将以上有关纸质资料按顺序整齐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提供的信用信息资料、自证材料承诺函需原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需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整理成册,副本原件备查,全部报名材料***电子版(报名表需另附****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报名材料。纸质版报名材料,请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至药剂科。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工作日 *:*****:**,**:*****:**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号中山三院**号楼*楼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人:罗药师

联系电话:************

五、获取遴选文件时间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附:原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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