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溪镇晓墅及梅溪集镇零星市政服务(2025-2026)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08-05
浙江/湖州 招标采购
关于梅溪镇晓墅及梅溪集镇零星市政服务(2025-2026)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湖州-2025-08-05 00:00:00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苕溪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梅溪镇晓墅及梅溪集镇零星市政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梅溪镇晓墅及梅溪集镇零星市政服务(*********)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数量

工作内容和要求

*

梅溪镇晓墅及梅溪集镇零星市政服务(*********)

*家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市政设施(路基路面、人行道、平侧石、检查井及局部节点改造以及采购人指派的其他市政设施)等进行及时的维护、维修及建设

*、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本项目服务期以预算金额控制,达到额度则截止合同服务期,具体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情况满足采购人进度需要。

*、投标人报价以下浮率百分比形式报价,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下午:**:*****:**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祥和路***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文本费开具收据。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加盖公章,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邮箱:*********@**.***):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公告要求的特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上午*∶**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号原国土所*楼大厅)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上午*∶**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号原国土所*楼大厅)室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经资料预审合格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安吉苕溪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龚紫月 联系电话:***********

*、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梅溪分中心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

安吉苕溪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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