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8-05 00:00:00
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
质量提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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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年度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提升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提升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人民币¥**,***.**元。项目包括:
(一)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科普宣传和企业首席质量官交流活动不少于*场。
(二)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对南沙区*家重复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帮扶,针对*家重复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分别出具质量诊断与改进意见书(不少于*份)。通过各渠道宣贯、质量问题把脉诊断、专家答疑和一对一指导等形式,对**家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帮扶,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梳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帮扶工作的过程、成效和经验,提炼形成*份专项工作报告和不少于*个具有示范价值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典型案例。
(三)围绕低空经济产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有关活动不少于*场,识别和剖析产业链关键质量问题,分级分类形成质量问题清单,绘制质量图谱。“一链一策”制定质量联动提升方案。
(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国质量月宣传相关活动不少于*场,投放质量月有关宣传资料,协助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强化宣传效果。
(五)****年**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具体费用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如项目总费用超过*万元,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按最高*万元进行结算。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中标后再分包转包。
四、报价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企业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分所报价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二)提供近*年同类项目业绩等体现具备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三)提供报价清单;
(四)提供评审具体方法和标准提到的证明材料;
(五)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须加盖公章。
五、定标方式
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时间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把报价材料递交(仅接受快递)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与检验认证科(广州市南沙区凯翔路*号市场监管服务大楼***室),邮编:******,联系电话:************。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