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25-08-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茂汇圣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街道下横街**号*层
被投诉人: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美年广场*座*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未合理设置检测报告。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集中采购目录产品用分散采购进行招标。
投诉事项*:将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将资格要求规定内容作为评审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威远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