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资金查控证据化项目人员驻场服务(三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8-05
宁夏 招标采购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资金查控证据化项目人员驻场服务(三次)谈判采购公告
江苏/无锡-2025-08-05 00:00:00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资金查控证据化项目人员驻场服务(三次)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资金查控证据化项目人员驻场服务(三次)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实施地点: 宁夏
招标人: 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资金查控证据化项目需要驻场一名人员。
其他: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资金查控证据化项目人员驻场服务(三次)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范围: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资金查控证据化项目需要驻场一名人员。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如投标人所在地区上述许可为备案管理,则提供备案机关(备案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等政府部门)网站的相关备案证明截图或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等政府部门公章的备案证明文件。
供应商业绩要求: 自****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人力外包项目合同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页中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雯婧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号软件园天鹅座*座*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损失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注册用户账号,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下载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平台使用费: 供应商若中标,须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缴纳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详见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或帮助中心-常见问题)。
文件下载: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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