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5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6-16
安徽/合肥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年产5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安徽/合肥-2025-06-16 00:00:00

关于《年产**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 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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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港口路*号合肥兆杰桥梁设备有限公司*号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蔡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省智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港口路*号合肥兆杰桥梁设备有限公司*号厂房(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配置自动化设备(双组份打胶机、磨边机等)及优化工艺(湿式磨边抑尘、电钢化炉等),可实现钢化玻璃**万㎡/年(其中**万㎡钢化玻璃用于夹胶玻璃生产,**万㎡钢化玻璃用于中空玻璃生产)、夹胶玻璃*万㎡/年、中空玻璃万㎡/年的产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已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区应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界外应设置规范化雨水排放口;高压釜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玻璃清洗、磨边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通过规范化排污口(*****)和污水管网排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磨边等工序带水作业,钢化炉采用电加热,未经许可不得采用其他加热方式。中空玻璃生产线配胶、换胶设置密闭间收集,涂丁基胶、打硅酮密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夹胶玻璃生产线***膜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通过*根***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吨/年。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噪声值超标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需设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间,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间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号)规定落实到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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