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8-05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西充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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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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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西充县人民医院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安汉大道二段**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西充县人民医院存在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四)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并结合《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西充县人民医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西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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