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辅助规范化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8-05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辅助规范化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成都-2025-08-05 00:00:00
四川/成都-2025-08-05 00:00:00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辅助规范化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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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辅助规范化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协管人员服务(****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望湖北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成都东晟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企业总部**栋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社会治安协管服务 | *(项) | ¥*,***,***.** | ¥*,***,***.** | *(一)岗位及名额:本项目须供应商派遣**名协管人员,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提供**%项目人员库清单备选。;(二)人员条件和要求:交通协管人员招聘条件:①年龄:**周岁以下;②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③其它条件:参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文件执行,参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等,两个文件执行。(三)招聘和培训要求:由供应商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负责协管人员的招聘和岗前培训工作,采购单位负责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岗前培训合格人员,派遣到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协助从事工作。*(四)工作要求:(*)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交通协管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主要用于配合民警维护现阶段交通保障工作。(*)在合同服务期内,供应商能够提供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供货商应在**名协管人员以外确定*名固定的联络人员派驻公安分局,固定联系方式,负责交通协管人员的调配、管理、薪酬、社保等相关日常工作。(*)合同服务期包含节假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服务期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交通协管人员的工资标准由采购单位、供应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共同核定,同时供应商负责在次月**号前发放前一月工资。延期发放工资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并扣除相应服务费。(*)供应商负责缴纳国家规定为交通协管人员购买的基本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大病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供应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派遣的交通协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协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供应商负责交通协管人员的伤残、死亡等善后处理事宜。(*)供应商派遣的交通协管人员在工作中不恪尽职守或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出处理决定,并由供应商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辞退或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供应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与交通协管人员日常的管理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陆拾柒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