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772号】平顶山市财政局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5-08-04
河南/平顶山
招标采购
【平公资采2025772号】平顶山市财政局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河南/平顶山-2025-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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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财政局****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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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财政局****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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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平采磋商******** | |||||||||||||||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财政局****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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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招标范围:平顶山市财政局****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第三方服务,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地点:平顶山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直至项目结束,符合采购人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之规定。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拟派主评人应符合《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号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共**个包,各潜在供应商可以投报多个包,但只能中标*个包(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排名第一的情况下,按照***的包号排序,确定包顺序靠前的为成交包,其他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证书:****://****.***.***.**/****/*****.*****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磋商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财政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西***米路北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楼商铺***号 | |||||||||||||||
联系人:顾女士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顾女士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