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2025-08-05 00:00:00
宜春市金湖学校书香校园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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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金湖学校书香校园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金湖学校书香校园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
项目名称:宜春市金湖学校书香校园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 | 宜春市金湖学校采购信息化设备 | *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须全部供货完毕(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核对无误,签署验收单后,视为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附有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号开标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注册并办理江西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要求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响应报价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投标人各分项报价正常、合理。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金湖学校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号九玺广场***、***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