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5-08-05 00:00:00
项目名称 | 环山路北段(香洲创港至规划路段)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残值回收处置 | 项目编号 | ******** |
委托方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 |
公告开始日期 | ****年**月**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其它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环山路北段(香洲创港至规划路段)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残值回收处置。内容见附件《明细表》清单,实际处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单内容,竞买人须自行查看现场,最终应结合现场情况为准。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安全防护、垃圾清理、剩余价值回收等。经评估公司评估,可回收总价值*****元,该费用(包含回收处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其中直接费包含自行拆除、安全防护、现场清理运输、措施费、平整费等)。以评估价*****元为交易底价竞拍,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价格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方式以香洲区财政局相关规定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残值处置、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现场查勘时间为**** 年*月*日至 *月 **日上午*:**至**:**,下午*:**至*:**。地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屏水库坝下西江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侧、万雪汇南侧,联系电话:***********;联系人:邱仕发。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环山路北段(香洲创港至规划路段)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残值处置项目合同》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经评估公司评估,可回收总价值*****元,以此为交易底价竞拍,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价格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方式以香洲区财政局相关规定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委托方根据需要安排时间让中标方进场交接标的物,*个工作日内根据委托方要求完成相应交付建(构)筑物的残值处理工作,逾期办理的作中标人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残值仅包括地表以上部分,不含地表下的基础部分)。 *、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 邱仕发,联系电话:***********。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分公司参与竞价的,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 *、竞买人信用信息良好,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竞买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下载******;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信用信息概要******;内容中******;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有关记录******;显示无相关数据或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视为信用信息良好,否则,视为信用信息不良,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以提供的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报名截止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竞买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须提供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的前述******;信用报告******;,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信用信息须同样良好,否则视同竞买人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 *、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信用信息良好,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竞买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下载******;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信用信息概要******;内容中******;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有关记录******;显示无相关数据或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视为信用信息良好,否则,视为信用信息不良,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以提供的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报名截止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竞买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须提供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的前述******;信用报告******;,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信用信息须同样良好,否则视同竞买人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现场踏勘确认表 *、承诺函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限时报价期:****年*月**日**时**分开始,限时报价期***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
竞买须知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第*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栋*楼窗口) | |||
备注 | |||
本项目由委托方进行资格审核,联系人:邱仕发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