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5-08-04
湖北/宜昌
招标采购
点军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湖北/宜昌-2025-08-04 00:00:00
湖北/宜昌-2025-08-04 00:00:00
发布机构
宜昌市点军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无
责任科室
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
点军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局决定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二、工作步骤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自****年*月开始,****年**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填报阶段(****年*月**日前)。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分级分类检查的要求,确定对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检查。相关代理机构接到检查通知后,按要求向我局报送****年度内代理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清单。我局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个,代理项目不足*个的全部抽取)并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按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将抽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一并报送我局(联系人:董涵雨;联系电话:************;**:*********。)。
(二)书面审查阶段(****年*月**日前)。我局按照工作指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年*月**日前)。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服务费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充分沟通后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阶段(****年**月**日前)。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 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年**月**日前)。我局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及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处理处罚信息。
(六)总结报告阶段(****年**月**日前)。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总结典型案例和先进工作经验,报送宜昌市财政局。
三、相关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拒绝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工作的,财政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局决定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二、工作步骤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自****年*月开始,****年**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填报阶段(****年*月**日前)。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分级分类检查的要求,确定对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检查。相关代理机构接到检查通知后,按要求向我局报送****年度内代理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清单。我局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个,代理项目不足*个的全部抽取)并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按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将抽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一并报送我局(联系人:董涵雨;联系电话:************;**:*********。)。
(二)书面审查阶段(****年*月**日前)。我局按照工作指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年*月**日前)。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服务费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充分沟通后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阶段(****年**月**日前)。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 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年**月**日前)。我局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及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处理处罚信息。
(六)总结报告阶段(****年**月**日前)。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总结典型案例和先进工作经验,报送宜昌市财政局。
三、相关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拒绝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工作的,财政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点军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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