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临沂汉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5-08-05
山东/临沂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临沂汉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山东/临沂-2025-08-05 00:00:00
临沂汉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临沂汉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山东地矿新能源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临沂汉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第**********号]、《临沂汉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第******号]、《山东地矿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临沂汉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晟明评报字(****)***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务及或有负债,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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