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07-28 00: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现对寿宁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优化调整项目仪器设备采购进行控制价询价,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踊跃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寿宁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优化调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在寿宁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更换设备,具体需求见下表:
表*仪器设备设施数量需求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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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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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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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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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仪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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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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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仪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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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仪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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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气发生器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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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校准仪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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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五参数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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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控机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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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辅助设施(含稳压电源、采样总管、机柜、校准系统的电磁阀等辅件)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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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间断电源 |
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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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站房(不小于**平方米)、防雷及其他附属设施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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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计(高量程、低量程) |
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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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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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
*.需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新采购仪器设备、原有仪器设备、电路系统和监控系统等进行整合优化,确保监测站点能够正常稳定运行。
*.项目包含**个月质保(验收合格后*年)及*年(验收合格后*年)运行维护服务要求。所有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国家无规定的,按厂家标准或与采购单位协商结果保修。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内,维修工程师应在接到用户设备报修信息*小时之内及时响应到达现场处置,若**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供应商须提供同样设备供使用单位使用。
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包含站点运行过程中的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如耗材更换、质量保证、电费、防雷检测费用等)。运营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版)|《环境空气颗粒物(****和***.*)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若国家发布新的技术要求,则按新的技术规定执行)和省、市监测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能有效、正常、稳定地运转。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材料清单
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填报《询价响应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报价须知与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包价,即包含购买仪器设备、*年以上的质保费用(含质保期间所更换零部件、维修的费用)、初次检定、劳务费、交通费、税费、验收等一切费用。
*.本报价仅作为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也不作为项目招投标中标依据。
六、截止时间
凡有意报价的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星期一)**时之前(北京时间)。
(*)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小缪,联系电话:************)
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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