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追加小型修缮项目和日常的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2025-08-04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追加小型修缮项目和日常的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浙江/温州-2025-08-04 00:00:00
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年追加小型修缮项目和日常的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来源: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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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年追加小型修缮项目和日常的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院内采购、非依法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年追加小型修缮项目和日常的零星维修项目

*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年追加小型修缮项目和日常的零星维修项目,指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投入资金不超过**万元的单个修缮工程或日常的零星维修项目,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人防工程、配套道路、室外附属以及室内外安装工程的配套小额零星维修,还涉及到个别破损地砖、墙面、水电、泥木、五金等极小额维修服务,医院处于营业状态,施工过程中或需要夜间施工,供应商报价时需考虑不利因素,中标后不能拒单,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施工并做好结算工作。

项目原自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年小型修缮项目和日常的零星维修项目(标段*、标段*、标段*)项目合同结束(以审计后累计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合同终止说明资料为准)后开始施行。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当合同期限到期或累计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以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要供应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且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企业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类证书;拟派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类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分,每天上午**:****:**,下午**:****:**(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报名均有效,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

方式: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号楼**层,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接受网络邮件报名,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联系人邮箱:*********@**.***,***********,并致电采购联系人报名登记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点**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瓯海区南白象)*号和*号住院楼之间天井地下室后勤中心***室响应文件逾期递交至磋商地点的,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点**分

评审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瓯海区南白象)*号和*号住院楼之间天井地下室后勤中心***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号楼**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密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若瑜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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