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8-04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乐昌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广州-2025-08-04 00:00:00
乐昌市****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其他农业服务

代理机构: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姜雪宜项目负责人:邱惠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二)安全利用措施实施

*)质量保障。水溶性硅肥、叶面阻控剂等所有农业投入品均需要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并按照实施方案、合同及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接受韶关市级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随机抽样送检,若产品检验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更换,直至检验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固体类投入品中镉(**)、铅(**)、汞(**)、铬(**)、砷(**)含量不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规定的筛选值。以液态喷施的农业投入品中的镉(**)、铅(**)、汞(**)、铬(**)、砷(**)喷施浓度不能超过《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规定的限量值。

现更正为:

*)质量保障。水溶性硅肥、叶面阻控剂等所有农业投入品均需要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并按照实施方案、合同及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接受韶关市级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随机抽样送检,若产品检验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更换,直至检验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固体类投入品中镉(**)、铅(**)、汞(**)、铬(**)、砷(**)含量不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规定的筛选值。以液态喷施的农业投入品中的镉(**)、铅(**)、汞(**)、铬(**)、砷(**)喷施浓度不能超过《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规定的限量值。水溶性硅肥(粉末或颗粒)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含硅水溶肥料》(**/* *********)要求,且水溶性硅元素含量大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乐昌市乐城街道大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坝厂新村*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话:************

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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