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5-07-31 00:00:00
关于采购剑河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保证剑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代理工作依法有效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剑河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代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采购,现就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剑河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项目概况:全年完成粮油生产、中药材种植、畜禽养殖高素质农民常规班培训*期***人。
*.采购金额:**万元。
*.项目地点:剑河县。
*.服务内容:编制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备案;发布采购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发放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封存;主持开评选会议、负责开评选的会务工作;发布中标公示;通知中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比选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年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格式自拟)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人须承诺:提供报名及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和承诺函,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提供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承诺保证完全遵守业主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业主的商业机密。(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人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剑河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比选人现场手持的资料
参与报价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身份验证: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剑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县府路*号
*.联系人:杨志钱
*.联系电话:***********
六、发布媒介
剑河县农业农村局宣传栏或微信公众号或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