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2025-07-28 00:00:00
会昌县清溪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直接发包公告
为加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管理,经会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意,我乡镇将采取“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直接发包确定项目施工企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会昌县清溪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会昌县清溪乡;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垃圾清运、土地平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质及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施工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项目预算价及资金来源:*****;**万元,****年财政提前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计划工期:**日历天。
二、报名企业资格要求及报名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要求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有效资质。
*.报名企业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为[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需按期提供下述报名资料,逾期或者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弃权: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附带报名企业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报价承诺函、报名前七天内“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以上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项目发包事宜
本公告时间为*个工作日(即****年*月**日—*月**日**:**),报名企业需在有效报名时间(****年*月**日**:**)内提交报名材料至会昌县清溪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地址:会昌县会昌清溪乡新圩街**号)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我乡镇将对所有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取项目施工单位。选取结果将在原公告平台进行公示。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结束次日起,**日内施工企业须与我乡镇签订施工合同。企业无正当理由超期不与我乡镇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其承包资格。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天发,***********。
清溪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