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ZBJ-20250801021725-709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8-04
黑龙江/佳木斯 中标结果
同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ZBJ-20250801021725-709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佳木斯-2025-08-04 00:00:00
同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万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航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同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同江市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佳木斯圣迪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桦川县农资大市场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万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航服务 *(亩) ¥**,***.** ¥**,***.** 一是在统防统治监管平台注册。在“掌上植保”注册相关信息,以符合承担统防作业任务的基本要求。并在边境有备案。 二是承担统防任务的农用无人机应具备接受数字化监管 的 能力。 均应具备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并在作业中及作业后接受植保部门监管的能力和义务。①“大疆农业数据平台”。②“极飞智慧农业平台”。③“黑龙江省农用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 (黑龙江京飞)。 三是科学制定统防任务的作业参数。 无人机航化作业参数,可参考如下:①飞行高度:距作物高度平均***米;②飞行速度:*** 米/秒;③作业喷幅:****米;④单位喷液量:*.***升/****²。⑤**升≥机载液量≥**升;⑥提供官方监管平台航迹图、自备飞航专用农药增效助飞航作剂⑦航化作业时需添加航化专用助剂,每亩喷液量应保证*.*升以上。 四是作业面积。平台上显示的总作业面积,不应少于当地使用无人机开展统防作业的总面积。超标作业面积比例,不应超过总作业面积的**%。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陆万陆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同江市友谊路农林大厦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同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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