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8-04 00:00:00
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号
成交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配套道路*鸠江南路工程项目(一期)项日及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配套道路纬八路(芜铜东辅路**中江大道)项目道路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及标准试验施工过程检测和功能性检测等工程检测。 服务要求:检测项目、数量及频率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计、施工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项目各阶段验收需要,项目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需要。 服务时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合同检测工作内容为止。 服务标准:所有检测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娇、亢荣凯、汤润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规划支路(纬三次路*纬四次路)工程与中心沟(纬三次路*二横岗沟)明渠改造工程;*、三山区峨桥镇纬二路(龙湖路*经十路)建设工程(含茶城中路延伸)工程;*、规划纬十三路工程一期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长江南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长江南路**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