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榔桥镇双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育秧中心项目-育秧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04
安徽/宣城 中标结果
泾县榔桥镇双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育秧中心项目-育秧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2025-08-04 00:00:00

泾县榔桥镇双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育秧中心项目*育秧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榔桥镇双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育秧中心项目*育秧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滁州市隆毅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凰办事处中都大道****号原创科技城科创交易大厦*****(时代网创产业园******)

成交金额:叁拾贰万壹仟玖佰柒拾玖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拾捌万玖仟柒佰捌拾壹元壹角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乘坐式高速水稻插秧机

品牌:长富机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文斌、孙峭云、李明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华允(安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榔桥镇榔黄路*号、泾县泾川镇名都城******,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榔桥镇榔黄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允(安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名都城******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卜工

电话:**********************

十、附件

*、询价文件:询价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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