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8-04 00:00:00
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门诊部西药、中成药及医用耗材供应服务商遴选采购项目遴选采购公告
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门诊部西药、中成药及医用耗材供应服务商遴选采购项目遴选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门诊部西药、中成药及医用耗材供应服务商遴选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遴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
规模、采购内容或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服务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门诊部提供西药、中成药及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与采购人应不存在行贿、擅自毁约违约、泄密等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根据财库〔****〕***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遴选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点至文件提交截止时点后**个小时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必须办理完成遴选采购文件领取,未办理文件领取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遴选采购;
(*)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应为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供应商。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年*月*日**:**到****年*月**日**:**
获取方式:凡有意购买遴选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注册(网址:****://***.********.***.**)、购买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年*月**日**:**
遴选地点:中关村资本大厦四层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
七、其他
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号院甲*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冯佳义、刘子清、吕诗炜、李艳君、崔健、侯云燕
************、****、****
电子邮箱:*********@*******.***.**、*********@*******.***.**、********@*******.***.**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