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5-08-04 00:00:00
****年株洲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炎陵、茶陵段)大中修项目竣(交)工检测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年株洲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炎陵、茶陵段)大中修项目竣(交)工检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文***********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且检测项目满足需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部核发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内普通国省道大修工程交工检测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级、连续三年(****、****、****)评为*级的投标人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项目规模:**万以下;服务范围:咨询服务;计价方式:次;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 ****年株洲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炎陵、茶陵段)大中修项目竣(交)工检测 二、采购预算 检测费上限值:人民币******.**元,超过此上限值为无效报价。 三、工程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茶陵境内。 四、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炎陵、茶陵县境内,各县市区内的*条道路,**个段落 *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主线全长**.***公里(支线长/公里),现对该项目内的竣(交)工检测服务进行采购。 注: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部分共分为 * 个标段,竣(交)工检测共 * 个标段,竣(交)工检测服务期限为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五、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年株洲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炎陵、茶陵段)大中修项目竣(交)工验收、路况检测及大中修项目施工过程业主抽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和部颁质量评定标准和试验规程等有关规定对路基、路面(基层及面层)、交安设施等的抽检项目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提交相应检测报告,完成交工、竣工验收的试验检测工作,同时完成本项目完工后的路况检测和项目业主施工过程抽检工作。; 次要参数要求: |
*件 | ******.** | * |
买家留言:*
附件:****年株洲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炎陵、茶陵段)大中修项目竣(交)工检测——竞价文件**.**.****
工程量报价清单.****
响应附件要求:响应文件组成(格式)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
一、竞价响应声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
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四、服务方案
附件*: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附件*:投入本项目的成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主要人员简历表
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株洲市 芦淞区 庆云街道 枫溪大道****号 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其他要求 | *、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所在地) (*)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 *、结算方法 *)支付单位: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 *)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中标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计算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评审费、人工、财务、设备、材料、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检测有关的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由于本次项目为公路竣(交)工检测服务,因点多面广线长分布散,为确保检测质量及安全,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包括检测路段、检测内容、检测人员和资格证明,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必须与检测方案、报告人员相符。 *、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计量校准,并附有相应的报告。 *、不得恶意低价竞标,或者中标后拒绝提供服务。采购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