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6-25 00:00:00
关于商请使用永春东路*号(北栋)房屋的函
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团府〔****〕**号 |
发布机构 | 大团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 |
关于商请使用永春东路*号(北栋)房屋的函
浦东新区机管局:
浦东新区大团镇永春东路*号(北栋)房屋属于贵局资产,该房屋层数为三层半(四层为阁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因我镇综治中心无合适的办公用房和技术用房,现商请将永春东路*号(北栋)房屋作为我镇综治中心使用。
一、上级达标建设要求和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法委下发的《街镇综治中心五有、五个规范化建设情况》要求,我镇综治中心要从因地制宜、便利群众角度出发,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等办公区域和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负责统一接待处置,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落实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要求,确保综治中心有序开展工作。
根据《关于浦东新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街镇综治中心由街镇平安办(含禁毒、青少年事务、反邪教社工)、信访办、司法所(含矫正安帮社工)等部门派员常驻,并设立独立办公场所。根据达标建设要求和实际,目前我镇综治中心配备和需求情况如下:
*.平安办:目前核定公务员人数*人(正科级*名,副科级*名),社工*人,合计**人。
根据《上海反诈心防宣传室建设标准》(附件*)通知要求,设置反诈心防宣传室,要有环境相对安静的独立用房,并设置谈心谈话区域和摆放沙发、茶几、舒适椅等,作为民警、志愿者、街镇工作人员等对高危、深度、反复预警对象开展劝阻工作的主要场所,发挥好宣传室防宣、唤醒、评估等功能,需要技术用房面积约**㎡。
根据《浦东新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年)》(附件*)的通知要求,需建设大团镇社会心理服务点,定期对社区内的特殊人群进行心理状态评价,并对应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关系调试、干预理疗等服务,需要技术用房面积约**㎡。
*.信访办:目前核定公务员人数*人(正科级*名),社工*人,合计*人。
根据信访工作需要(附件*),要有接待群体性来访的场所,需设置*间接待人数约****人的候访大厅,*间接待室,设置信访窗口,用于接待来访群众。做到优化功能分区,等候、登记、接谈等区域合理分区。另,考虑到信访档案较多的实际,需要设置信访档案室,合计需要技术用房面积约***㎡。
*.司法所,目前核定政法专项编*人(正科级*名,副科级*名,科员*名),社工*人,合计**人。
根据司法所工作需要,设置调解窗口(可与信访窗口合并使用),用于针对诉讼纠纷进行司法调解。另需*间接待室、*间老娘舅调解室,合计约需要技术用房面积约***㎡。
综合上述办公和功能设置的情况,我镇综治中心需要约建筑面积约***㎡。
二、商请事项
鉴于我镇目前无合适办公和技术用房的实际,永春东路*号(北栋)房屋现状与我镇综治中心的办公和功能需求较为匹配。现向贵局商请将该房屋作为我镇综治中心用房,申请使用期限为****年*月至****年*月。我镇将切实做好房屋维护和管理工作。
特此致函。
附件:*.关于浦东新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防诈新防宣传室建设标准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镇信访接待规范化的工作提示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