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8-04 00:00:00
关于箭桥路(秀浦路*康姚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箭桥路(秀浦路*康姚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号)收悉。经核,箭桥路(康威路*康姚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沪浦发改城〔****〕**号文批复,受到康桥工业区东区控详规划调整影响,建设单位未在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后续规划土地手续并报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箭桥路(康威路*康姚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已经失效。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康桥工业园区东区建设,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原则同意箭桥路(秀浦路*康姚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箭桥路新建工程北起秀浦路,南至康姚路,道路全长约*.**公里,规划红线宽度**米,按照城市支路等级实施。
三、项目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迁等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其他专业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优化道路横断面和纵断面设计,并处理好与已建道路、拟建道路和规划道路的衔接。在排水专业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个月。逾期失效,不予延期。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