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025-08-04 00:00:00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太原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欢迎具备招标代理实施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内容及费用
*.招标代理内容:选定*家招标代理机构,由其负责确定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第三方机构,并为委托方提供采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代理费用:招标代理相关费用由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资格要求
*.参加的招标代理机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参加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提供参加本次比选会议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需提供的资料
*.单位或机构简介;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参选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年*月至今)招标代理业绩(须含政府采购业绩,业绩以中标公告截图或委托代理协议为准),并提供采购业绩清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内的有效备案网页截图;“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截图。
*.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密封递交。
四、比选方法及评审标准
本次比选将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参选单位递交的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总分***分。最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中选机构。
五、资料递交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以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号,邮编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报名,通过邮寄递交方式报名的,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
*.递交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束后,中选结果将在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