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29 00:00:00
****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建单体影音设备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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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建单体影音设备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简介
*.*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建单体影音设备
*.* 采购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项目编号:**************
*.*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包别,本次采购第*包
*.* 项目类别:货物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范围: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建单体影音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货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通知,**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 交货地点:合肥市紫云路**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提供所投***和任一型号会议一体机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含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注:总代理商(含区域总代理商)出具授权时,须提供材料证明总代理商(含区域总代理商)身份)。
*.*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个类似影音设备销售业绩。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甲乙双方盖章信息、签订日期及供货内容,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还须提供合同附件或技术协议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有效性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在第*.*款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查阅采购文件后,如参与响应,则须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信息的填写。
(*)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加密响应文件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同步发布。
*. 其他
*.* 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供应商如需开具电子交易服务费用发票,在项目响应文件开启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打印。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号
技术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商务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异议受理联系人
采购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号采购中心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吴工、李工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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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建单体影音设备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建单体影音设备采购文件答疑澄清*
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第**页,**.**小间距***显示屏的技术参数分辨率“*********”描述错误,按照尺寸*.*****.***计算,实际的分辨率应该为*********,现建议将分辨率更改为“*********”。
答:更改为“*********”。
*、采购文件第**页,**.**小间距***显示屏的推荐品牌为“利亚德、大因、洲明”,其中利亚德和洲明为国内一线品牌,而大因在显示屏领域是低端品牌,市场占有率极低,根本不入流,同时发言系统和扩声系统的推荐品牌也包含“大因”,由此可以怀疑本采购文件是在用大因品牌进行品牌控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作为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显示屏推荐品牌建议使用同一档次的产品,建议删除***屏“大因”品牌,增加三星、索尼或其他品牌一线品牌。
答:本项目未针对***显示屏“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未以“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作为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条款不予修改。
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条内容:“供应商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的同等档次品牌。如采用非推荐品牌,响应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技术参数对比表、产品彩页并加盖原厂公章、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及近三年该产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经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并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对技术要求演示功能进行演示,如功能演示不通过成交结果作废处理。”执行。
*、采购文件第**、**页,智能阵列麦克风推荐品牌“快思捷、音曼、艾博逊”中满足技术参数的只有音曼品牌,其中快思捷和艾博逊的产品就没有智能阵列麦克风,这两个推荐品牌只是为了凑数衬托“音曼”品牌,而且音曼品牌做了唯一授权。技术参数标星项“★*、支持自适应波束形成技术,波束宽度≤*°,根据语音特性可以快速自动追踪人声位置,获取最佳语言清晰度,拾音区域可根据环境而自由设定,支持≥**个拾音屏蔽和≥* 个优先区域设置。(响应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使用非推荐品牌中选后须演示该功能);★**、设备支持物理调音键,支持一键自适应声场调音,调音后自动生成所需场景,软件参数自适应调整(响应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使用非推荐品牌中选后须演示该功能)”,只有音曼可以满足。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为保证投标环境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推荐品牌“快思捷、音曼、艾博逊”。删除技术参数“★*、支持自适应波束形成技术,波束宽度≤*°,根据语音特性可以快速自动追踪人声 位置,获取最佳语言清晰度,拾音区域可根据环境而自由设定,支持≥**个拾音屏蔽和≥*个优先区域设置。(响应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使用非推荐品牌中选后须演示该功能);★**、设备支持物理调音键,支持一键自适应声场调音,调音后自动生成所需场景,软件参数自适应调整(响应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使用非推荐品牌中选后须演示该功能)”,如果要保留技术参数,就删除“响应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使用非推荐品牌中选后须演示该功能”,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承诺函”。
答:本项目未针对智能阵列麦克风“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未以“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作为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智能阵列麦克风推荐品牌均具有智能阵列麦克风且均能满足招标参数要求。本条款不予修改。
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条内容:“供应商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的同等档次品牌。如采用非推荐品牌,响应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技术参数对比表、产品彩页并加盖原厂公章、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及近三年该产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经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并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对技术要求演示功能进行演示,如功能演示不通过成交结果作废处理。”执行。
*、采购文件第**页,音频处理器的技术参数“★*、四个独立可共享自适应反馈消除***,多达**个抑制点,抑制点支持手动、固定、动态三种工作模式;两个独立自适应回声消除***,内置自适应噪声消除 ***;回声消除尾长达*****、收敛率****/*、回声消除量可达****,回声消除效果有三个等级可调;(响应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使用非推荐品牌中选后须演示该功能)”,在推荐品牌“优麦、东微、大因”中,只有大因满足该条技术参数,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作为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删除此条参数。
答:本项目未针对音频处理器“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未以“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作为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项目音频处理器推荐品牌均能满足招标参数要求。本条款不予修改。
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条内容:“供应商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的同等档次品牌。如采用非推荐品牌,响应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技术参数对比表、产品彩页并加盖原厂公章、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及近三年该产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经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并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对技术要求演示功能进行演示,如功能演示不通过成交结果作废处理。”执行。
*、采购文件第**、**、**页,会议一体机推荐品牌“皓丽、启沃、华为”中,其中华为是一线品牌、皓丽是二线品牌、启沃为不知名品牌。三个推荐品牌市场定位悬殊较大,价格悬殊较大。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即使未直接指定单一品牌,若推荐品牌档次悬殊(如高端品牌与低价品牌并列),实质是暗示低价品牌为“预期中标对象”,构成对未推荐品牌的排斥。通过企查查查询,启沃“启沃信达(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仅仅为**万元,采购文件里会议一体机的总体金额已经大于**万元,采用此推荐品牌存在一定风险。其中皓丽注册资金为****万元,华为注册资金为*******万元,三个推荐品牌跨越维度较大。建议修改推荐品牌为“皓丽、海信、洲明、利亚德”等。以达到公共公正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答:本项目未针对音频处理器“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未以“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作为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条款不予修改。
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条内容:“供应商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的同等档次品牌。如采用非推荐品牌,响应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技术参数对比表、产品彩页并加盖原厂公章、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及近三年该产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经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并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对技术要求演示功能进行演示,如功能演示不通过成交结果作废处理。”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 购 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系人:郭工
电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建单体影音设备采购失败公告
项目编号:**************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年**月**日发布公告,对****年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建单体影音设备进行询比,****年**月**日项目因故采购失败。
采购失败原因:有效响应人不足规定数量,本项目按采购失败处理。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