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湖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04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欧阳湖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5-08-04 00:00:00

欧阳湖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字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欧阳湖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调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栋**层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欧阳湖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调查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污染识别等,识别地块及相邻地块潜在污染源、特征污染物、潜在影响污染范围, 制定采样分析计划,完成涉及土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行业专家评审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需求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秦鹏飞、钱秀芳、杨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不满****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无;

)投标人业绩:

*.绿影小学扩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技术服务;

*.桃花镇铭传路***号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技术服务。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绿庄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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