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电财采决〔2025〕1号)
2025-07-11
广东/茂名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电财采决〔2025〕1号)
广东/茂名-2025-07-11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电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电白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投诉人)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梓宏路*****创新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周文婷

委托代理人:周文婷

被投诉人*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以下称代理机构)

: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三路财富大厦******

被投诉人* 茂名市电白区慢性病防治中心(以下称采购 人)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厂前路*

相关供应商: 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神州路**号润慧科技园*栋(自编号***)***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茂名市电白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皮秒*****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请求:

*、撤销违法变更公告,恢复我司中标资格;

*、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立案调查;

*、公开全部复核评分依据及处理过程;

*、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投诉人称:

*.代理机构及评审委员会严重违规,擅自扩大质疑范围,恶意篡改评分结果。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原质疑内容仅涉及授权文件及质保承诺,并未涉及技术评分问题。代理机构及各评审委员会竟公然越权,在复核过程中无端以彩页未满足参数要求为由,恶意扣减我司技术评分**分之多(从**.*分降至**.*分),此等行径已严重超出质疑答复处理范围,属于明显的程序违法。

招标文件明确技术参数响应可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或检测报告(三者系选择关系),我司已完整提供产品彩页,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并没有提到所有参数都必须在彩页上体现,只要求在技术相应表中选择提供彩页即可。所以代理机构的要求以及评审委员会的复核评审标准超出了招标文件的规定,属于不合理的限制。

*.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操纵评审结果,我公司以***万元合理价中标后,采购人竟指使代理机构通过非法手段,将中标结果篡改为报价高出**万元之多的华润广东(***万元),而两家投标产品完全为同品牌同型号。

*.代理机构未依法送达质疑答复,仅通过**邮箱发送征询函,拒不依法寄送纸质原件,代理机构至今未向我公司寄送及发送过质疑答复结果的任何纸质及电子函件,并在我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超期发布变更公告。

代理机构变更文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超期作出的变更结果非法无效。

采购人称:

*.本次招标采购是我中心依法依规委托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进行,我单位依法依规指派熟悉采购项目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符合法律规定。更改评分结果是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对结果有质疑情况下,代理公司自行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经原评标委员会严格复核后进行调整评分。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作为我中心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负责处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我中心对评标结果没有特定要求,并没有指定哪一家公司中标,只要求招标采购过程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至于投诉人称: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沆瀣一气,操纵评标结果,公然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纯属无中生有,属于污蔑,本中心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经向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了解,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称: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对结果提出质疑后,代理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答疑,经评标委员会严格评审,对评审报告的认真审核,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部分技术条款未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质量认可材料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如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如检测报告、实物图片等)

经原评标委员会再次复核,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技术评分‘*.▲治疗端面最大光斑直径:≥****(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带有*******认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瞄准光:波长:*****,允差±****(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带有*******认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未提供评分要点的证明材料(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彩页中并未体现以上两条技术参数),此项得分由原来的**.*分修正为**.*分。同时未发现其他项有错评、漏评的情况。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公平、公正,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评分结果的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由于评标委员会在处理原质疑函过程中,对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技术评分进行了修正,导致排名发生了改变,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由原第一名变为第二名,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由原第二名变为第一名。因本项目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报备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后,并于*******日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调整公告,中标供应商由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更正为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中标金额由*,***,***.** ,更正为*,***,***.**

因此,对于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述我公司以***万元合理价中标后,采购人竟指使代理机构通过非法手段,将中标结果篡改为报价高出**万元之多的华润广东(***万元)。而两家投标产品完全为同品牌同型号,此等恶劣行径已明显暴露出采购人与华润广东之间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损害国家财政利益与事实不符,纯属无稽之谈,随意捏造所谓的采购人竟指使代理机构通过非法手段,将中标结果篡改……”,严重影响本中心声誉,本中心保留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利。

*.我中心依法依规按正常程序委托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作为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有关事宜是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处理,故本项不属我中心回复范畴。

代理机构称

*.经我公司再次核实,我公司并未向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送过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的质疑函(以下简称原质疑函),仅就部分原质疑函当中涉及的问题向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出过征询函。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述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广东")原质疑内容仅涉及授权文件及质保承诺,并未涉及技术评分问题与事实不符。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技术部分“▲”技术参数符合性 (**.*)的评审标准为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采购需求书(带“▲”号)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需求得**分,每有*条的技术参数不满足(负偏离)的扣*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能响应对应参数的视为不满足,相应项不得分,由此可知,评审标准中已经载明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为准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带“▲”号)条款的技术参数共有*条,经查询,这五条技术参数均载明(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带有*******认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因此,招标文件已经载明带“▲”号的技术参数应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带有*******认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应得分。因此,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述招标文件并没有提到所有参数都必须在彩页上体现,只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选择提供彩页即可与事实不符。

经原评标委员会再次复核,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技术评分“*.▲治疗端面最大光斑直径:≥****(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带有*******认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瞄准光:波长:*****,允差±****(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带有*******认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未提供评分要点的证明材料(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彩页中并未体现以上两条技术参数),此项得分由原来的**.*分修正为**.*分。同时未发现其他项有错评、漏评的情况。因此,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述代理机构及各评审委员会竟公然越权,在复核过程中无端以"彩页未满足参数要求"为由,恶意扣减我公司技术评分 ** 分之多( **.* 分降至 **.*),此等行径已严重超出质疑答复处理范围,属于明显的程序违法与事实不符。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的规定,对原质疑函中涉及的质疑内容进行核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经原评标委员会再次复核,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技术评分“*.▲治疗端面最大光斑直径:≥****(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带有*******认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瞄准光:波长:*****,允差±****(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带有*******认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未提供评分要点的证明材料(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彩页中并未体现以上两条技术参数),此项得分由原来的**.*分修正为**.*分。同时未发现其他项有错评、漏评的情况。

由于评标委员会在处理原质疑函过程中,对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技术评分进行了修正,导致排名发生了改变。我公司于*******日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调整公告,中标供应商由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更正为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中标金额由*,***,***.** ,更正为*,***,***.**元。并按相关要求向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进行了报备。

因此,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述我公司以 ***万元合理价中标后,采购人竟指使代理机构通过非法手段,将中标结果篡改为报价高出**万元之多的华润广东(***万元)。而两家投标产品完全为同品牌同型号,此等恶劣行径已明显暴露出采购人与华润广东之间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损害国家财政利益与事实不符,

*.我公司在*******日收到了原质疑函,并在*******日作出了答复,质疑答复时间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因此,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述我公司已于***日按时提交完整答复,代理机构却故意拖延至***日才公告变更结果,明显超出法定的*个工作日复期限与事实不符。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且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质疑函中已明确表述已经收到了我公司于*******日发出的征询函。因此,我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送征询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述代理机构仅通过**邮箱发送征询函,拒不依法寄送纸质原件,此等敷衍塞责的做法已严重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第十三条 关于书面形式送达的强制性规定与事实不符。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因此,我公司于*******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调整公告,已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了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由于我公司于*******日发布本项目的结果调整公告时,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才由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更正为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质疑函中也明确表示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经收到了我公司于*******日发布的结果调整公告。因此,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述代理机构至今未向我公司寄送及发送过质疑答复结果的任何纸质及电子函件,并在我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超期发布了变更公告与事实不符,

经调查,本机关查明:

茂名市电白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皮秒*****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日,代理公司收到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质疑,并向投诉人发出协查质疑的征询函;***日,代理公司收到投诉人答复征询函;***日,代理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宜;***日,代理公司对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进行答复;***日,代理公司发布结果调整公告(第一次);***日,代理公司收到投诉人的质疑函;**日,代理机构对投诉人的质疑进行答复;***日,投诉人提起投诉。

以上事实,有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采购人提交的答复材料,代理机构提交的答复材料及招标文件等在案佐证。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代理机构及评审委会严重违规,擅自扩大质疑范围,恶意篡改评分结果。经审查,代理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宜并未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二)相关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沆瀣一气,操纵评标结果,公然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经审查,该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另外,投诉事项*中所列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足以证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没有办法判定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存在违规操作。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代理机构未依法送达质疑答复及变更文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剥夺了其公司的合法权益。经审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表述的是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没有明确要求纸质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另外投诉人也对代理公司发出的征询函作出的答复,并没有明显影响投诉人的合法权利。同时,答复期限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相关变更结果也已经按照要求上传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不存在超期答复及变更结果的情形。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 ***不成立,驳回投拆。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茂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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