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5-08-01 00:00:00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办事处:
根据《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度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汕金财采〔****〕*号)工作安排,金平区财政局对金平区金砂街道办事处****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在签订合同的*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公告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二、使用非预算指标资金上传材料不规范的问题。未按照《金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街道办事处、区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汕金财采〔****〕**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合同履约开始时间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四、未按规定按时报送政府采购统计信息。未按照《关于转发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汕金财采函〔****〕*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未按照《转发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汕金财采〔****〕*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
现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作出整改的,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