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8-02 00:00:00
天津石化****~****年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框架协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天津石化****~****年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天津石化****~****年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津石化****~****年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框架协议有效期:*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标段划分:*个标段。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万元(含税)。
*.*标段招标范围: 天津石化炼油化工板块****~****年的炼油化工二、三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措建设等项目(含停工大修期间实施的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且单项工程合同估算额<***万元(含税)的造价咨询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招标人开展如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工作: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竣工审计,处理工程造价纠纷,以及工程实施阶段中的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材料清单、甲供材核销、现场工程量核定、成本动态管理、进行批复基础设计概算和结算分析对比、固定资产清册提交)等。
*.*本标段确定*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
*.*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中国石化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不分专业;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
且单一项目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万元)。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且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专业造价工程师(至少配备**人):
①*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人,安装工程专业*人):分别持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且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万元)的相应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②*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人,安装工程专业*人):分别持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安装工程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内容,单一项目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万元)的相应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
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年*月*日 ** 时** 分。
(*)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 ** 时**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时** 分 。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开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时** 分。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其他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号;
邮编:******;
联系人:阎立杰;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号燕化宾馆康体楼*楼;
邮编:******;
联系人:李萍、李海楠;
电话:************;
电子邮箱:*****@*******.***。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天津石化工程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阎立杰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