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检验维修技术服务项目(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08-02
山西/临汾 招标采购
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检验维修技术服务项目(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临汾-2025-08-02 00:00:00
山西/临汾-2025-08-02 00:00:00
一、采购要求
| 交货地址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恒晋煤业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税率要求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二、项目概况
|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根据晋应急规发﹝****﹞*号文“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自救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煤矿企业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每季度进行一次”。矿对在册自救器进行检验或维修,更换药品,并出具检验台账及证书,对压力低于*****的自救器进行补氧、补压,对需要报废的自救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台账及证书,使自救器使用、管理符合晋应急规发﹝****﹞*号文“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自救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条款要求。 对矿井在册的***台自救器按照季度开展检验、维修、鉴定,更换药品、压力不足补氧、补压等业务,并出具台账、证书等。 |
| 服务单一来源详细要求 | 无 |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线上收取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汇款账号: **************(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汇款账户户名: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账户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五、文件费
文件费收取方式:不收文件费
六、时间要求
供应商回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七、报价须知
| 报价须知 | 报价前请详看附件谈判文件,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上传至优质采平台。响应文件每页须盖电子章,缺失作废标处理。 |
八、响应指标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按照矿方要求时间到矿 |
| * | 付款方式 | 技术服务费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报告(特殊项目经评审备案),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按次支付。 |
| * | 资质要求 | *、符合项目类型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投标单位为分公司新需要提供总公司对项目的授权证明; *、符合项目类型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专业职称证书; *、涉及矿井安全生产的检验检测、计量等技术服务项目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等必要材料;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财务要求 |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年度资信证明。(请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
| * | 业绩要求 | 报价人近三年内(****年**月**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相同或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发票原件扫描件。(请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
| * | 信誉要求 | 报价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
九、联系方式
单一来源单位: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恒晋煤业
联系人:张维宏
联系方式:***********
十、项目概况
申请科室:恒晋煤业通防部
拟定唯一报价人名称:山西潞安技术咨询开发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招标开标三次,第一次报名三家,一家未缴保证金,家无校验资质,造成询比招标流标;第二次报名两家,家未缴保证金,一家无校验资质,造成邀请询比流标;第三次报名七家,其中六家均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错误、资质有问题,造成询比招标流标,三次招标都不满足最少三家投标人的要求,根据天煜能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天煜能源经营【****】** 号文 **条规定,第十五条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公开询比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公开询比*次公告或延长*次公告,报名仍不足*家的,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可进行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故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