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头道镇烈士陵园土地权属性质公告
2025-08-02
吉林/通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关于确定头道镇烈士陵园土地权属性质公告
吉林/通化-2025-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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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自然资办发【****】*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依法保护,明晰产权归属,现就头道镇烈士陵园土地权属性质认定公告如下:
经现场踏查及查阅档案核实,头道镇烈士陵园位于头道镇苇沙河村,始建于****年**月,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年**月**日,山东来通化支援解放的八路军战士,前往辑安营救被国民党扣押的辑安县民主政府第一任县长姚黎明同志等人。在行至苇沙河村时遭遇敌军伏击,**余名八路军战士壮烈牺牲,史称“苇沙河战斗”。战后,牺牲的八路军战士被就地安葬于苇沙河村。****年*月改建烈士陵园。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十六条:《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五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所有:*.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接受过农民集体馈赠的;*.已购买原集体的建筑物的。
综上所述,头道镇烈士陵园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四至权属清楚,无争议,经集安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权属性质为国家所有。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为**天,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
附件:头道镇烈士陵园勘测定界图
(此件公开发布)
集安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