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01 00:00:00
九财投处〔****〕**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诚维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华东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科园四街**号
二、被投诉人
采购人:重庆市铁路中学校
采购项目经办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
三、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铁路中学*区空调采购(编号:***********)。
四、投诉内容
投诉人投诉事项: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 |
商务部分(**%) |
*分 |
所投空调产品制造商获得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国质量奖》,有*次得*分;获得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颁发的盖有国家质监总局印章的“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有*次得*分。上述两项合计最多得*分,没有的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该项评审因素具有排斥性,中国质量奖的设置与产品质量无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不得将《中国质量奖》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 |
商务部分(**%) |
*分 |
所投空调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属人员获得过国务院颁发空调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一次得*分,最多得*分,未提供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申报条件要求“(二)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而对品牌效益的要求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具有直接关联性,招标文件用需要考察企业营业收入的证书作为加分项是变相的以营业收入排斥和限制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构成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 |
商务部分(**%) |
*分 |
所投空调产品制造商实验室入选科学技术部评定的空调设备及系统运行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提供科技部官网“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清单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得*分;入选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分,没有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申报条件要求“*.实验室依托单位研究实力强,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年以上;*.实验室须具有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综合科研实力强,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人;*.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集中的科研用房,实验室面积一般应在****平方米以上,科研条件和设施总值****万以上”。即使省级重点实验室也要求科研人员**人,实验室面积****平方米以上,科研设施****万以上。招标文件此要求是变相的以营业收入排斥和限制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构成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诉求: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五、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重庆市铁路中学校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
六、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相关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经查询,该项目于****年*月**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了更正,删除了投诉事项*、*所涉内容。
针对投诉事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采购人答复称:因我校班级人数多,空调使用时间长,从早自习开始至晚自习结束(空调工作时间远超*小时)。重庆夏季气温很高且高温时间很长,师生要求有持续且稳定空调制冷,因此对空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上要求是基于我校实际情况提出,都是为更好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及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而提出,该要求完全符合我校实际情况需求。因此,本条款的设置有其必要性,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没有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参与竞争。经核实,目前市场上能够满足此条款的空调制造商数量不少于三家,具备充分的市场竞争性,不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或指向特定品牌的情况。因此,此条款不作调整。
经核实,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商务部分要求:“所投空调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属人员获得过国务院颁发空调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一次得*分,最多得*分,未提供得*分”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七、处理决定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涉及的投诉内容,因采购人依法进行了更正,将相应涉及的《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了删除,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所述受到的权益损害不存在,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送达回证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联系人:程 炼,联系电话:********)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送 达 回 证
|
送达文书 |
铁路中学*区空调采购(编号:***********)(九财投处〔****〕**号) |
|
受送达人 |
重庆诚维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收件时间 |
****年 月 日 |
|
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
|
|
送达方式 |
|
|
备注 |
|
|
送达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