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铝工程柴油翻斗车保险
2025-07-25
山东/烟台 招标采购
氧化铝工程柴油翻斗车保险
山东/烟台-2025-07-25 00:00:00
山东/烟台-2025-07-25 00:00:00
| 招标信息 | |||
|---|---|---|---|
| 招标单位 | 氧化铝 | 项目名称 | 氧化铝工程柴油翻斗车保险 |
| 招标联系人 | 无 | 手机 | 无 |
| 联系电话 | 无 | 联系邮件 | ********@*******.***.** |
| 质保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
| 竞标保证金信息 | |||
|---|---|---|---|
| 项目保证金 | ****.**元 | 帐户名称 | 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帐号 |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
| 备注 | |||
| 备注:竞价保证金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 |||
| 供应审计部招标联系人信息 | |||
|---|---|---|---|
| 标书联系人 | 无 | 办公电话 | 无 |
| 邮件 | 无 | ||
| 标书汇款相关信息 | |||
|---|---|---|---|
| 账户名称 | 无 | 账号 | 无 |
| 开户行 | 无 | 行号 | 无 |
| 标书收费标准 | 地址、电话 | 无 | |
| 备注:标书费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 |||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描述 |
|---|---|---|---|---|
| 氧化铝工程柴油翻斗车保险 | *.** | 台 | 我集团下属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拟投保工程机械设备保险,现面向各保险公司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 *、公司名称: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 *、投保车辆:*辆,以实际投保为准(车辆信息详见附件一)。 二、保险方案 *、保额: (*)工程机械设备:每台工程机械设备保额*.*万元; (*)第三者责任:每台设备第三者累计责任限额***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人身、财产共用)***万元; (*)车上人员责任:每台设备车上人员累计责任限额*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万元。 *、免赔: (*)工程机械设备:每次事故免赔额****元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 (*)第三者责任: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率**%,人身伤亡无免赔。 (*)车上人员责任: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率**%,人身伤亡无免赔。 *、基本条款: (*)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 (*)工程机械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工程机械设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附加险: (*)附加碰撞、倾覆保险 (*)附加第三者责任扩展保险 (*)附加车上人员责任扩展保险 *、特别约定:(*)出险后,操作人员不需要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保险公司可正常理赔。(*)出险后,工程机械不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和检测结果,保险公司可正常理赔。(*)工程机械的保险金额为新设备购置价,视同为重置价值。出险后按照出险时的重置价值足额赔偿,不比例赔付。 三、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措辞解释中的承保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应与附件二中相应的内容在含义上保持一致;当保险条款内容与上述“保险方案”有冲突时,以“保险方案”约定为准。正式生成保单时,未经我部允许,不可添加特别约定。 四、报价要求 *、报价人在完全响应询价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中进行“净保费”的报价,公式为:净保费=两台设备保费*(**含税手续费比例),具体如下: (*)净保费单位为元,净保费是进行报价评选的唯一标准,系统报价为两台设备的总净保费。 (*)手续费比例不得低于含税保费的**%,且中标保险公司需向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支付。 (*)手续费是以保单中载明保费或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为基数乘以手续费比例进行计算的结果(当保单中载明保费与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存在差异时,以高者为准)。 *、报价人需根据集团公司采购要求,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线上报价前(****年*月**日)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根据不同保费划分不同标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元),在完成本次投标工作后退还。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 ************ *、报价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保险费率、手续费比例等必须合法、合规,不违背相关监管规定。 *、报价人须是经中国银保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风险综合评级在*类及以上。 *、报价人或其上级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亿元人民币。 *、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自主承保,具有独立承保、理赔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不能出现中标公司签单,实际业务由其他机构提供承保、理赔等技术支持的情况,否则我司将立即退保且报价人不得再参与任何南山保险项目。 *、报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恶意拉低价格、蓄意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报价的操作,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我司经济或声誉损失、扰乱工作秩序,由报价人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退出南山保险报价人白名单”等措施进行惩罚。 *、保险公司在中标后,需在我司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整理形成对本保险项目进行约定的《保险信息确认书》(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三),并正式签章后提交我司。 五、保密要求 本保险方案仅可用于各保险公司参与本保险项目报价及承保等相关工作,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方案的任何内容以及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情况信息,以及通过本保险方案和参与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活动而获知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 联系人:孙晓萍 宋文禄 电话:************ ******* 附件一:《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两台工程柴油翻斗车的相关资料》 附件二:《工程机械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措辞解释》 附件三:《保险信息确认书模版》 |
| 投标厂商资质 | |||
| 注册资金 | 专业资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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