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三期工程设计(二次)更正公告(1次)
2025-08-01
安徽/阜阳
变更澄清
阜阳市颍东区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三期工程设计(二次)更正公告(1次)
安徽/阜阳-2025-08-01 00:00:00
安徽/阜阳-2025-08-01 00:00:00
阜阳市颍东区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三期工程设计(二次)更正公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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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颍东区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三期工程设计(二次)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三期工程设计(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现修改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市政行业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有关获取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均由“****年*月**日*时**分”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