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候选人公示
2025-08-01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5-08-01 00:00:00

****年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年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标段(包)名称:****年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

****年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号南楼

投标报价:响应

服务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委托运营期限内履约良好,经学校考核优秀,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招标人:巢湖市第二中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卧牛山街道健康西路滨湖景城*东区西南侧约***米

联系人: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院内(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项目负责人:胡工

电话:*************

公示期:******日至******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院内(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联系人:科长,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年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标段(包)名称:****年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年巢湖市第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青年路交口建工大厦二单元***室

投标报价:响应

服务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委托运营期限内履约良好,经学校考核优秀,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招标人:巢湖市第二中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卧牛山街道健康西路滨湖景城*东区西南侧约***米

联系人: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院内(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项目负责人:胡工

电话:*************

公示期:******日至******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院内(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联系人:科长,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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